您當前的位置:新聞動態(tài) > 照明知識
公司動態(tài) 媒體關注 照明知識

照明設計標準

發(fā)布日期:2014-11-07

  制定照明設計標準的目的是為了在進行照明設計和照明質量評價時能有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

  作為照明要求,光的數量無疑是最重要的。原因很簡單,在一定范圍內光線很弱,就看不清物體;光線越強,越能很好的識別物體。如果我們有足夠的免費能源,當然會把所有場所的照度指標提高到像白天一樣。但遺憾的是,我們地球上的能源是有限的。因此,為了在使用有限能源的情況下,盡量獲得滿意的照明效果,各國都做了大量的視覺功效實驗和研究,以期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照明標準。

  我國現行的建筑照明設計標準規(guī)定了常用照度標準值分級。按(lx)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分極,該分極與CIE標準的分級大體一致。

  許多實驗證明,剛好可以辨認人貌的特征約需1cd/cm2的照度,其水平照度約在20lx的照明條件下。因此,在國際上通常將20lx作為非工作房間的最低照度。從照度與視覺功效關系的許多研究結果可以看出,照度低于200lx時閱讀較困難,且分辨視覺對象的時間會明顯增加,隨之則是視覺疲勞的產生。200-500lx時會隨照度改變呈線性變化,500lx以上時視覺功效的改善就不那么明顯了。所以,200lx通常作為連續(xù)工作房間的最低照度,500lx通常作為連續(xù)工作房的適宜照度。這樣,300lx和500lx就成為了當前我國教學、辦公等場所的照度標準。一般教室、辦公室照度應為300lx,美術教室、高檔辦公室照度標準為500lx。低于標準,視覺會受到傷害,高于標準,白白浪費能源。

  實際上,照明標準不只是照度指標,還包括顯色性指標、眩光限制指標、均勻度、對比度以及照明節(jié)能評價等指標。